根据《350vip浦京集团留学生及港澳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[浙旅院外(2017)83号],2018-2019-2学年优秀留学生、港澳台生奖学金项目启动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学金类别及标准
(1)“一带一路”专项奖学金。面向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来自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优秀国际学生专门设立的学业奖学金,标准如下:
等级 | 金额 |
A等 | 4000元/学期 |
B等 | 3000元/学期 |
C等 | 2000元/学期 |
(2)校级学业奖学金。面向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留学生、港澳台生,标准如下:
等级 | 金额 | 比例 |
一等奖 | 2000元/学期 | ≤20% |
二等奖 | 1500元/学期 | ≤30% |
三等奖 | 1000元/学期 | ≤40% |
(3)才艺奖学金:留学生及港澳台生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项赛事、文体活动获奖或有上佳表现,可申请该项奖学金。
等级 | 金额 |
国家级 | 一等奖:2000元/人 二等奖:1500元/人 三等奖:1000元/人 优胜奖:500元/人 |
省级 | 一等奖:1000元/人 二等奖:800元/人 三等奖:500元/人 优胜奖:200元/人 |
校级 | 一等奖:500元/人 二等奖:300元/人 三等奖:200元/人 优胜奖:100元/人 |
二、申请条件
(一)申请“一带一路”专项奖学金
1.拥有外国国籍,持有合法外国护照、有效签证和在华居留许可,对华友好,并且身心健康。
2.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规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无下列情形发生:
(1)无故欠缴学费、住宿费等;
(2)受到学业警告或退学警告。
3.必须是来自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学生。
(二)申请校级学业奖学金
1. 拥有外国国籍、港澳台籍,持有合法外国护照和有效签证、港澳台通行证,对华友好,对祖国认同,并且身心健康;
2. 上课出勤率在85%(含)以上,没有无故缺课、迟到、早退现象;
3. 参考留学生及港澳台生综合测评成绩。
三、申请程序
1. 5月23日前,个人提交申请表(见附件);
2. 5月24日-5月28日,评审小组评审;
3. 5月29日-6月5日,校内公示名单。
四、申请材料
1.《350vip浦京集团留学生及港澳台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);
2.护照、通行证复印件;
3.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。
附件:奖学金申请表.docx
国际教育学院
2019年5月17日